1.司机必须穿绝缘鞋登机。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环境,架空路线,作业对象重量及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壁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4.作业人员应熟知机械原理,保养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并需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
5.必须定员、定机、定岗、定指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非当班司机严禁操作。
6.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带病酒后作业。
7.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信号示意。在其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8、指挥人员与操作人员应紧密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人员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9、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0、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头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固定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用的混凝土构建或模块,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2、起吊重物应捆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和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快。。
13、重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将重物调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栓绳。
14、起升或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回转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帯载自由下降。
15、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遇突发事故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切断电源后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和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17、每班作业前,应检查吊钩、吊环、连接销子、制动器的制动鼓、钢丝绳、钢丝绳的连接部位等易磨损部件。发现磨损超标应及时反映相关管理部门。发现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规定根数时,应予报废。